哪些人应暂缓生育
出自Baby
不少父母源源不断地向宝宝提供各种各样的高级食品;有些父母从宝宝降生那一刻起,就担心宝宝被风吹着,被太阳晒着,被声响吓着,几乎是天天关在屋里,搂在怀中,很少让他们接触外界;有些年轻父母,以为药是宝宝的健身丹,孩子出现一点异常就给药吃、给补品吃,甚至没毛病也给吃……这些做法,都属于过分保护,只能使小儿变得像温室里的花草一般弱不禁风,脆弱无力,容易引起多种疾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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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有心、肝、肾、肺等慢性病,尤其在这些器官的功能不正常时不宜受孕。
一方患有急性传染病时不宜受孕。患有急性病毒性感染,如流感、风疹、传染性肝炎、病毒性脑炎等,易造成胎儿畸形。因此,在治愈后方可受孕。
梅毒、淋病等性病未治愈时,应暂缓怀孕,患者要积极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,待性病治愈后再考虑怀孕。
女方长期服用某种药物时不宜受孕。受孕前应找妇产科医生咨询,确认所服药物对胚胎无害才能受孕,或者停药一段时间后再怀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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